中国金融业正面临从分业向混业转变的关键时期。自1995年《商业银行法》确立分业经营框架以来,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已走过三十余年的历程。然而,在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日益多元化、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不断提升、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以及国际金融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现行分业体制在资源配置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方面逐渐显现出局限性。 与此同时,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为混业经营奠定了基础。包括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的确立、银行系子公司的批量设立、大资管格局的形成以及2023年"一行一局一会"监管架构的优化等,都为逐步推进混业经营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制度保障。 当前,中国金融业实际上已处于有限混业状态,形成了"事实混业、法律分业"的制度性错配。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实现监管全覆盖,也制约了金融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亟需通过系统性的制度重构来加以解决。(文章素材来源:XXX。)